当前位置:首页 >解决方案 >断面结算

Billing

在确定的跨市河流交界断面,直接入海入湖入江和出省断面,以及入清水廊道重点监控断面等,实行“双向补偿”,当断面水质超标时,由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予以补偿;当水质达标时,由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予以补偿。同时,对水质连续稳定达标的国家重点考核断面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,予以适当奖励,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,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,以“谁超标、谁补偿,谁达标、谁受益”为原则。

  • 落实,“谁超标、谁补偿,谁达标、谁受益”的原则。
  • 强化,污染源头治理及流域水环境共建的指导思想。
  • 透明化,结算管理流程。